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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西安高科(集团)公司纪委文件
高科纪发〔2015〕2号
中共西安高科(集团)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
关于转发《中共西安高新区纪工委关于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加强作风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》的通知
集团各部、各公司:
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,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节点,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做到廉洁自律,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。对此,高新区纪工委根据中央、省、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,提出了具体要求。现将《中共西安高新区纪工委关于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加强作风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》(高新纪发〔2015〕7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,严格遵照执行。
节日期间,集团纪委将加强作风纪律执纪监督。对顶风违纪的,集团纪委将坚决予以查处,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,还要追究领导责任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《中共西安高新区纪工委关于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加强作风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》
中共西安高科(集团)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
中共西安高新区纪工委关于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加强作风纪律有关要求的通知---高新纪发〔2015〕7号 各部门、中心、直属园区管理办,高科(集团)公司,各学校: “中秋节、国庆节”期间,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有关要求,坚决反对“四风”,加强廉洁自律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各项活动。根据中央、省、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,现就“中秋节、国庆节”期间严格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,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,要严格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反对“四风”等有关要求,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廉洁自律,管好身边人。 二、严禁公款买送月饼节礼、互相宴请、违规消费。 三、严禁公款旅游以及指使、默许下属单位安排吃喝、游玩等或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安排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。 四、严禁公款吃喝或用公款为个人活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。 五、严禁以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实物等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。 六、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公车,除执法、执勤车辆以及值班或必要的公务活动,节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封存。 七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及高档娱乐场所。 八、严禁利用节日请客送礼或收受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电子红包等节礼。 九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。 十、严禁违规出国(境)旅游。 十一、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。 十二、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。 十三、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,严禁出现缺勤脱岗、懈怠懒散、上网玩游戏、聊天及服务态度粗暴、效率低下,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、办事推诿扯皮等行为。 节日期间,高新区纪工委将开展公款买送月饼节礼、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专项检查。对顶风违纪的,将坚决予以查处,不仅追究直接责任,还要追究领导责任,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。 中共西安高新区纪工委
2015-09-21 17:43